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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在此种情况持续两三个月之后,有一家书斋找上门来,说希望借报纸打个广告。
作者有话说:
12点还有一章,18点还有一章。
第43章
书斋老板开门见山, 直接对方歌道明来意,方歌自己忖度着这是个赚钱的法子, 但不敢擅自决定, 当晚就把这个消息禀报给了许清元。
看来古人也很有商业头脑嘛,许清元终于等到肥羊上门,自然不会放过, 但为了不影响阅读体验及保持报纸的声誉,她提出了三个要求。
第一,所有广告不允许单独开设板块, 只能在报纸中缝发布;第二,每期中缝最上面都会写明“广告宣传产品与本报无关, 请谨慎甄别信息,理性购买”这句话, 希望商家能够接受;第三, 需要书斋老板或者以后可能的其他商业合作伙伴承诺,持该期广告的报纸到店消费的人, 商家给予一定优惠, 优惠方式和力度需要在广告中明确说明。
为防止报纸被重复利用, 她还帮商铺想了一个办法,每个顾客持当期报纸到店消费后,店家可以在自家广告相应位置盖章,以示此报已经用过,无法再次使用获取折扣。
方歌听的不住赞叹, 忙记下来,第二天就把要求如实转述给书斋老板。
书斋老板表示要回去好好思考一下, 别的不说, 折扣的事就得好生算算, 别忙活一阵子到最后还赔上钱。
之后陆陆续续又有几个商铺找上门,类型比较集中单一,就是书斋、笔墨铺子等等跟文人用具有关的店铺,最多就是有个定做文人衣衫的裁缝铺子找过她们,其他类型的广告对报纸似乎都不太感冒。
并且目前磋商中的几家商铺因为还不太清楚回报率,都不肯出高价。
经过一旬时间的思考,书斋老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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