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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对人员作了调配安排,说光靠我们五个人要迅速查清这二十三个对象的情况还是有难度的,所以要依靠对象辖区管段派出所的同志。先把这二十三个对象的居住地列出来,分门别类归到相应的派出所,然后每人一个派出所去跑吧。
这样,五人一共跑了两个整天再搭上一个夜晚,到8月14日晚上七点,终于查完了最后一名对象。当晚,专案组在市南分局驻地碰头,汇总了情况,发现两个对象身上有疑点。
对象之一:这是应靖波公司的员工向侦查员提供的情况。那是一个二十七岁的青年妇女,小名阿娟,大名刘蕴娟,住在台东区蒙古路,出身资本家,本人和另一个四十多岁的医生遗孀合伙开了家咖啡馆。
阿娟是个有夫之妇,其夫是个经营煤炭的商人,常年在外奔波,很少回青岛。可能正是这个原因,阿娟就有了跟其他男子交往的念头。而应靖波本是个风流情种,咖啡馆、舞厅是他经常涉足的场所,就这样两人从相识到相交,最后成了一对情人。
两人的关系基本上是不避外人的,调查中不但公司员工说到过阿娟,同学中也有人知道,而且跟应靖波、阿娟一起吃过饭。阿娟是个性格外向的女人,据说她对应靖波爱得十分狂热。
她经营咖啡馆,白天下午两点前是有空的,就时不时跑到应靖波的公司去,也不避应靖波那些手下的面,公然卿卿我我。大约一个月前,两人不知为什么发生了争吵。
有人听见从关紧了门的老板办公室里传出应靖波愤怒的咆哮,让阿娟“滚”;阿娟呢,也不甘示弱,用更高的分贝发出了严厉警告,声称:你当我是寻常女子,可以让你随心所欲想怎么就怎么?要想分手,好办!拿钱来——一千万(此指旧版人民币,相当于1955年发行的二版人民币一千元)!
之后,阿娟又来吵过几次。最后一次是元旦前大约一个星期,当时应靖波正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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