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时整,重新开庭。审判长**宣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惩治反革命条例》第七条规定,判处李克有期徒刑6年,李又安有期徒刑4年零6个月(从羁押日期算起)。因二人认罪态度较好,有立功表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规定,本庭宣布,从即日起,提前释放!并限三天离境!”
李克听完审判长的宣判,激动得几次张开嘴巴,想说什么都说不出来,眼泪从眼角边掉下来。沉默片刻,他突然举起右手,向审判长要求:“让我讲几句话!”
审判长应允,李克对着麦克风,声音有些哽噎地说:“我在中国所犯的罪行是极其恶劣的,但中国**对我很宽大,我很感谢,我出去之后,一定不再犯这样的罪,而且,我一定要为世界和平而斗争,尤其在我们那个国家里,我一定要为和平而斗争!”
李又安也举起手说:“非常感谢,非常感谢!”
李克快步走到李又安身边,热切地拥抱着李又安,嘴里喃喃自语道:“我们自由了,我们自由了!”
大厅里响起了暴风雨般的掌声。审判大会在11时15分结束。下午,齐超给他们办妥了一切出境的法律手续,于六时整送他们到前门外东方饭店居住。入夜,北京市公安局派出警力,加强了对东方饭店的警戒,以保证李克夫妇居住的安全。
李克、李又安在这里度过了四年多未曾合房的欢愉、销魂的一夜……
北京市公安局党委决定,组成以齐超为组长的三人“押送小组”,为了照顾李又安是女性,其中有一位女民警一同前往。
已任北京市公安局副局长的邢相生,向齐超三人传达了市局党委对“押送小组”的指示:(1)押送人员要以协助出境的面貌出现,不要在语言表情上出现是“押送”、“驱逐出境”。因此,表面上对其要宽,内心提高警惕,要“内紧外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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