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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到方晓晓举着书在学习,黄晨从头到脚表示钦佩的竖起大拇指。圣诞狂欢啊,平安夜只是开始,这个白天才是最高潮,要么说学霸就是学霸,只是紧跟着黄晨就看到了方晓晓举着书本的手指上明晃晃的东东。
“哇哇,哇哇,这是什么,这是什么?”黄晨几乎是连喊带叫的抢过来,方晓晓都觉得自己整个人被拽了下,然后就看到自己的手杵在黄晨眼前,还差三毫米就能杵到她的眼睛里。
黄晨怎么可能不认识这是什么,这显然是八卦之火在兴奋的熊熊燃烧。
“这是戒指,是你漠哥买的,我和你漠哥一人一个。”方晓晓满足黄晨的好奇,只是看着手指上的戒指脸上的笑容像是花儿的绽放明媚。
每次看到手上的戒指,她都会想到他。
就好像时间回转到当初她第一次对他说“喜欢他”。
黄晨看方晓晓脸上流露出来的神色,也嬉笑的眨眼:“是漠哥看中的吧?”
“嗯。”方晓晓点头。
“啧啧,漠哥的眼光就是好啊。”黄晨习惯狗腿的赞叹。
“对,是很好。”方晓晓也跟着点头。
她才不会告诉黄晨其实她先看中的,然后两个人之间的心有灵犀,不然这丫头又是没完没了的说什么“狗粮吃不完”。
“那昨儿晚上漠哥带你去哪儿玩儿了?吃了什么?”黄晨追问。
原来黄晨最喜欢的就是吃,来到首都之后关系到玩儿,也成了黄晨的刺激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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