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告诉你我都都想象到了你白大哥瞅见这文章时脸上那套花脸谱,必然是——一会儿红!一会儿绿!那是绝对很精彩——”学着露生说话的腔调,跺脚,“怎么唱戏的就是‘微小的尘埃’了?!认真唱戏就是蠢物了?好刻薄人!偏生又把梅先生拉出来讲,哎呀气也死了!”笑得,自己弯腰,踩着高跟鞋,差点儿站不住。
小四也忍不住乐,主要学太像了,属实很损,叫金少爷看了不锤爆你狗头,虚扶着她腰道:“好了,再笑把脚崴了。上回崴脚就是为这——你还要我背你?”
“不能背吗?我又不胖。”
小四就不讲话了,看她一会儿,掉过头道,“背你好多天。”
他如今和耀希谈话是亲近得多了,两人一直同进同出,仿佛姐弟,他从事的工作也叫他逐渐摆脱了上下尊卑的意识,知识比什么都能让人打开新的面貌,两人从偶尔有话讲变成时常有话说,到如今你知我、我知你,彼此看着是精神上的成长,外人瞧着却是好一对金童玉女,男孩儿太俊了些,高大挺拔,眉眼多情,女儿俏丽,性情又活泼,谁看了不说一声般配喜欢,只是当着面不好说出来罢了。连许夫人也暗问先生他俩什么关系,周先生挠头道:“这怎么问?要问你自己问。我看他们没有那个心思。”
两人走在街头,正是这时代常见的绅士淑女,那午后的太阳照在小先生抿起的薄唇上,就更有那个意思了。他想起他们上次就是这样站在路边讲话,大笑大说的,结果李小姐把脚崴了,害得他背她好多天,背着她上车,背着她拜访胡愈之,搞得场面尴尬死了。想起这事儿,连耳朵也红,只是耀希不觉得,绕到另一边来,仰头问他:“怎么着?记恨我骑着你一星期?我可是帮你捶背了。”
小四无奈,“嗐”地笑了一声:“姐姐,咱们说正事儿吧。”把手收回来,插在兜里,“你觉得周先生这身体,还能有起色没有?我们在广州也不能留太久。”
耀希听他这话,就有些笑不出来,“谁知道,我瞧他精神很好,可是精神和身体是两回事。”摸一摸耳上的小珍珠,小四从捡海摊子上给她买的,“估计我们还要再留半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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