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是迎合儿童心理供给他们文艺作品的义务,我们却是有的,正如我们应该拒绝老辈的鸦片烟的供应而不得不供给小孩的乳汁。”这是民国十二年三月里的事,七月二十日在《土之盘筵》一篇后记里说,“即使我们已尽了对于一切的义务,然而其中最大的——对于儿童的义务还未曾尽,我们不能不担受了人世一切的苦辛,来给小孩们讲笑话,”也是同样的意思。实行到底不大容易,所以至今还是空话介绍,实在很是惭愧,而儿童文学“这个年头儿”已经似乎就要毕命了。在河南的友人来信说,“在中国什么东西都会旧废的,如关税和政治学说都印在初级小学一二年级课本上,那注重儿童个性,切近儿童生活,引起儿童兴趣的话,便是废旧了。”这有什么法子呢?中国的儿童教育法恐怕始终不能跳出“读经”,民国以来实在不读经的日子没有多少。我介绍这两种小书,也只好给有闲的朋友随便读了消遣长夏吧?
八月四日于北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