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话说的诚恳,要不是第一次见到他他就在酒吧跟人家打架、第二次见到他他就开着辆大红色拉风的玛莎拉蒂蹭饭,林语都要相信了:“低调……你确定?”
“确实没听过什么传闻嘛!”乐以阳说着说着好像想起什么来了似的,顿了一下又说道:“不过前段时间倒是有过一个他的传闻,说他也不知道怎么回事跟中了邪似的,三天两头往秣城跑,刚开始还是两地来回飞,到后来变本加厉,差点都要住在秣城了,也不知道是为什么。”
乐以阳虽然性格火爆,但托了爸妈的福,在荻市的社交圈子里却混得很开,说起荻市名流圈子里的隐秘故事一项如数家珍,从前念大学的时候就喜欢在寝室里吐槽,一向都是越说越兴奋的,见林语好像有几分兴趣的样子,就来了精神:“还有小道消息说,沈家二公子是在秣城金屋藏了个娇呢。”
“还有这回事?”林语没想到聊着沈之初都能牵扯到秣城上去,毕竟她之前就一直在秣城工作,听着总有几分亲切。
“是啊,那段时间都这么说,有鼻子有眼睛传得可真了,我都差点就要相信了。”
差点就要相信,那就是最后没相信,林语托着下巴倚在沙发上咬了口草莓,“结果呢?”
“结果他后来突然有一天就不往秣城跑了,这事也就不了了之了呗。”乐以阳撇了撇嘴,惋惜道:“后来我听说其实那段时间亿嘉是打算把发展重心转移到秣城去,他才频繁来往两地的,但是最后考察结果不尽人意,这个计划就搁置了。”
所以说绕了一大圈,什么金屋藏娇的都是商业行为,沈之初还当真一点花边新闻都没有,林语若有所思地点了点头,勉强相信乐以阳那句“沈之初还真不是花花公子”的话。
不过无事献殷勤非奸即盗,更何况她们相识的契机还不那么令人感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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