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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已至此,沈承耀也不再阻止,把他所了解的关于霍清越的事情全告诉了闻溪。
例如他有轻度脸盲症,记不住人长什么样,时间观念重,最讨厌别人迟到,物欲比较低,两套西装能换着穿半年,喜欢安静,不爱去嘈杂热闹的场所,口味较为清淡,不喜重口味的食物等等。
闻溪听完,好奇询问:“你和他很熟吗?怎么这么清楚?”
沈承耀尴尬轻咳了声:“实不相瞒,我还有个朋友之前也看上他,结果做足功课,疯狂追求三个月,什么招数都用了,最终还是以失败告终。”
“照你这么说,霍清越还是很抢手的,干嘛不让我跟他好?”
“我那朋友差点被他搞抑郁,见了他三次,霍清越连他名字都没记住。”
听到这儿,闻溪心中暗忖。
该不会再见到霍清越,他也忘了他是谁吧?
不过,答案很快就能揭晓了。
翌日晚上,闻溪特意换上那天见霍清越穿的卫衣还有长裤,带着父母的嘱咐,赶赴蓝桉咖啡厅。
约定的时间是七点,因为离他家比较近,闻溪提前半个小时就到了,他猜霍清越应该会提前十分钟过来。
一个讨厌别人迟到的人,自己绝不会犯这样的错误。
然而,事实证明闻溪的观点是错误的。
不知第几次拿起手机看时间,已经7:15分,人还没有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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