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道,就是那个小时候被叫做“书呆子”的男孩,在南下四年后,以百万身家衣锦还乡,变成了个带着金丝眼镜,风度翩翩的奸商,不,是儒商!
至此,贺博文的父母也认命了,不再跟儿子提什么学业的事情,偶尔还会打个电话鼓励儿子加油,每次看着自家儿子公司的业绩腾腾往上涨,就高兴地合不拢嘴。
直到墨云翔死前,她“收到”的关于贺博文的最后一个消息,是他与一家商业世家千金结婚的请柬,和三张飞机票。
看着那个现在还是个小书呆子的男孩,墨云翔的嘴角,勾起了一抹淡淡的笑。
在这个教师子女圈子里,她谈得来的朋友并不多,除了皓皓之外,就数这个贺博文玩得最好。当年贺博文南下的时候,她也是除了贺博文的那群“社会”兄弟外,唯一一个知道消息的童年玩伴。
那天的火车站上,贺博文倔强地不让自己流泪,在她面前坚定地说,“我一定会衣锦还乡”的场面,似乎还是昨天发生的。那个用自己的勇气,创出了属于自己的一片天空的孩子,那个最终完成了自己的誓言,衣锦还乡,如此耀眼的孩子,如今,还只是个二年级的黄毛小儿,还根本不知道,自己以后会造成的轰动!
第二十七章 解(四)
墨云翔轻轻一笑,调转视线,看向贺博文身边的那个,一头长发,小脸很是清秀的小女孩,脑子里浮现出了关于她的资料。
齐诗兰,育人高中语文教研组组长,常阿姨的独生女,也是从小到大,学校里的尖子生之一,而且还是高中三年里,唯三之一,没有叛逆的“乖宝宝”。
不过,就是因为太乖了,所以从小到大,一直都是和不屑“乖宝宝”的皓皓一起的她,和这个孩子的接触并不深,只知道她后来考了师范,并留任大学任教。
而在齐诗兰旁边的那个小男孩,却是很有趣的一个孩子。
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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