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嘟嘟打车,这个时候让他们二选一是自绝生路。”
“实际上我们也不需要在app上动什么手脚,如果有心的话完全可以在地推的时候顺便把司机们手机里的嘟嘟打车app卸载掉。”
“但是我们没这么做,因为毫无意义,司机们在哪里能接到单挣到钱,自然就会用哪一款app,这叫用脚投票。”
“至少要等我们在京城市场能够跟嘟嘟分庭抗礼之后,才有资本选择跟它互不兼容。”
说到这里林一也吐槽了一句:“这他妈的就是恶性竞争!”
李莫言冷静地说道:“我们不可能什么都不做。”
“当然!”
林一刚才已经想过了,“我去跟程惟见一面,他很清楚这是上不了台面的东西,我会让他自己撤掉。”
他不是没有考虑,直接把嘟嘟打车这种小动作到监管部门那里给举报了,或者捅到媒体那里去,有很大的把握两者都会站在自己这边。
但是意义不大。
如果他把这件事捅出去能搞到3q大战那种声势他是绝不会犹豫的,但实际上以嘟嘟打车和万里出行的地位不可能有那种效应。
林一很难把这件事的影响力扩大到社会层面从而影响嘟嘟打车的发展,最多在行业里面把程惟给臭一臭。
最后结果还是要嘟嘟自己收手。
程惟虽然做事不地道,但肯定不是不计后果,自己这边可能会有的反应他应该全都考虑过了。
林一觉得这一手倒不至于对刚刚起步的万里出行造成什么很大的障碍,但有一种说不出的难受,非要评价这种手段的话他只能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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