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说得对,喜欢陈千林已经变成了陈霄心底的一份执念,折磨了他近十年时光,那份执念在心底生了根,盘根错节地铺满整个心脏,一旦舍弃,肯定会拔出根的同时带出血肉,可只有彻底拔除,他心底的痛才能慢慢愈合,他才能过得像个正常人。
而不是现在这个狼狈、沮丧、动不动就想红眼眶的蠢货。
这样无望的爱,他确实没力气再坚持下去了。这样的自己,他自己都无比厌恶。
陈霄用力擦擦通红的眼睛,道:“我知道,一个大老爷们,拿不起放不下的,我也觉得很丢人。小亦你放心,我不会再让自己活得这么狼狈,是时候放下了。”他深吸口气,脸上换上了笑容,道:“说起来,我都没吃晚饭,走,哥请你吃饭去。”
郑亦看他故作轻松的样子,在心底轻叹口气,没有多说什么。
虽然陈霄放下这段感情会很痛苦,可从朋友的角度来说,郑亦是希望他放下的。他苦恋陈千林这么多年还是没结果,陈千林不给他一丝一毫的希望,他又何必再为难自己呢?
放下这段感情,其实也是放过自己。心里没了那份执念,以后会过得轻松许多。
郑亦跟上陈霄的脚步,道:“霄哥,不管你怎么决定,我都会支持你的。”
陈霄笑了笑:“嗯。走吧。”
他站起来走向门外,不知不觉天已经黑了,暖黄的路灯拉长了他的身影,他手里提着陈千林给的药,走路时牵扯着身上的伤,还能感觉到清晰的刺痛,似乎在提醒他那晚的不理智。
果然,那是他这辈子,唯一的一次和哥哥亲密的机会。
陈霄抬起头将眼底的热泪逼回去,深深吸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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