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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们一起生活的地方,每个细节每个习惯,她都记得是如何跟他们搭起来的。
记得公交车拥挤没座,他们三个会站车门前,她手短,抓不到环,程锦会让她抓他后背衣服。
要是有单座,他们站着围住她,让她坐,三个书包放在她腿上。
要是座位空得多,靠后窗的最后一排就是他们基地,程锦靠窗看书慵懒吹风,她坐中间赶习题,陆泊则跟其他同学打趣欢笑,偶尔肩头碰碰她的肩,逗她,有飞碟快看。
她就放下笔,轻轻掐他腰。
记得他们不为人知的最难堪、最脆弱的时候。
她知道程锦摔过坑,留下膝盖一块小疤,知道他那么聪明的人也被骗过钱,那时他还不懂隐藏情绪,抱着她眼角微红。
知道陆泊踩过狗屎,看过陆泊被他爸打得屁滚尿流,哭得特丑。
同在外光鲜亮丽、精致绝色的一面不同,在她面前,他们有时也不过只是普普通通的两个男生。
记得小学二年级那次陆泊被打,她还护他面前,硬着头皮木木地说,陆泊爸爸打我吧,他还在长身体,你会把他打矮的,我比他高,矮一点没关系。
陆泊流着泪反倒冲她吼:“你说谁是矮子?!”
他们仨要是其中一个不开心,就会一起去ktv唱个通宵。
她记得陆泊喜欢狂野的摇滚乐。他放荡不羁,霸道但心肠软。
程锦更喜欢有故事感的纯音乐。他六根清净,温柔但性冷淡。
直到周围的ktv老板全都认识他们。
一个要不来,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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