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到处都是炎炎的烈火。
阿尔曼心里先是一惊,继而放松下来,火对他来说,再熟悉不过了。
彩发一族,生来就有操纵火的能力,但既然身为有血有肉的人,又怎么能不惧火。
所以,他们就好比时刻与野兽为伍的猎人,操纵好了,野兽为你服务,操纵不好,面临的就是丧身兽口。
每一代,都有数不尽的族人丧身火海,所以,能力强的人,不但要操纵火的大小,还要掌握精度,更重要的是,比别人更不怕死。
阿尔曼很怕死,按理来说,他的能力应该不行,可他从小就很喜欢火,就算因此被烧了几次,也没有阻碍他对火的热情,所以,他的能力,在整个皇族中,也是屈指可数的。
彩发没有立嫡为储的惯例,他们的国主,历来都是能者居之,所以,控火能力最强的阿尔曼,自小就是储君的人选之一。
可惜,阿尔曼天生一副不羁的性格,对他来说,区区皇宫,简直就是一个牢笼,整个彩发,也不过是个大一点的笼子,他的眼界,是整个世界。
于是,不顾母亲的反对,他毅然决然放弃了皇储的身份,离开皇宫,做了桑玛海上的海贼。借着这个机会,他去过浩沙如海的色目,去过桑翠成林的巫族,去过雅致温婉的玄暨。
也是在那里,他遇见了那个人。
翡翠!
对了,翡翠呢?
阿尔曼举目四望,终于,在火的最深处,看见翡翠的身影,他被束缚在一根柱子动惮不得,在烈火的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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