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薛彩樱笑了:“你这孩子,如今正是长个的时候,那衣服留着不穿,等秋天该小了。”
水笙没想过这个事,薛彩樱的针线好,那裙子穿上和天仙似得,水笙生怕自己糟践了,舍不得,叠的整整齐齐的放在柜子里,如今听到薛彩樱的话,生怕小了浪费了,赶紧说:“我一会就穿。”
水笙长得白润,别看薛大岳人糙,可把水笙养的像大户人家的小姐似得。
如今稍微打扮一下,那骨子里的气质透出来,更令人惊艳。
薛彩樱喜欢极了,感叹道:“义母如今事情多,不像以前,有那么多时间做衣服,以后的衣服就得府里的绣娘做了,就连元宵和粽棕的,这几年都怎么做过了。”
水笙听了感动,红着眼眶道:“水笙谢谢义母。”
薛彩樱又道:“这丫鬟也不是专门给你的,元宵和粽棕有小厮跟着,屋里都是我在照顾,年年年纪还小,是我亲自带的,等再大一些,就给她分派丫鬟了。
你刚来还不知道,在我心里,是把你当亲生女儿的,就是这样,和人家大户人家的小姐还是没法比,谁让咱们是乡下来的,也不敢和他们比,只要做到大差不差就行了。
所以,这个丫鬟就跟着你了。
还有件事,元宵和粽棕都在读书,以后年年也会读书,不知道水笙有什么想法?”
水笙没听明白薛彩樱话里的意思,这些年母亲生病,她和爹爹能生存下来已经不错了,哪有时间和银子读书。
想到元宵和粽棕都是有学问的,心里羞愧,不由得红了眼眶。
“义母,我没读过书。”
薛彩樱自然知道,看见水笙眼睛红了,心疼的握住了她的手,解释道:“以前月牙也去私塾读过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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