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爆米花放到地上,黑狗摇着尾巴欢快地奔来吃光了爆米花。等到吃完了,林照樱抚摸着它的脑袋,大概是基因里对这种手法的亲近,黑狗很快就适应地享受起来。
一听到不建议吃,林斯默露出了肉疼可惜的表情。
林照樱倒是对这只小狗很喜爱:“你是怎么遇见这只狗的?”
林斯默跟她讲述了遇见这只小狗的经过。
他本来是去摘玉米的,结果发现在玉米地里发现了它。
曾经体型适中、外表温顺的狗,经过几千年的演化,体型变大了不少,所展现出的样子也更偏向于狼的野性。
林斯默在看到它的时候内心就警觉起来,他身上有武器,但不到万不得已的情况下,不想与这些野兽正面碰上,毕竟谁也不知道打死了这个,血的气息会不会招惹出来更多的野兽。
在蓝星曾经的历史中,就发现过一种多脚兽,以四只主脚和一只副脚爬行,多脚兽是群居动物,曾经有人害死了一只多脚兽幼崽,导致多脚兽群体围攻。
不过这种多脚兽也渐渐因为这种奇怪的特性灭绝了。
这里是地球,如非必要,林斯默不想招惹这里中大型动物,不光是为了避免造成群体的攻击,更是不希望伤害这颗星球。
很奇怪的情感。
与地球千万年未见,却依旧存在着情感的羁绊。
林斯默本想悄无声息地离开,但还是惊动了这只小兽,当黑狗向他来的时候,他也将手伸进了口袋。
衣服口袋里装着他的激光枪,和一些没吃完的爆米花。
林斯默犹豫了一秒,最终抓了一把爆米花扔了出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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