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常兴旺,根本是不需要将娃子托付给她的。
但司马懿告诉她,这样做大概有三个好处:
一是为荀彧刷刷高山流水遇知音的美名值,荀彧和她不仅没有什么暧昧私情,甚至还楚河汉界分属两边,但是为了兖州,他们还是摒弃前嫌……反正就是这类套话,士族想夸夸时总是能找到一个角度的,尤其荀彧已经死了,死人总是可以使劲夸的;
二是为她刷刷美名值,角度同上,还可以再加一个抚养遗孤的好名声;
三则是最实际也是最直接的目的:荀家总是会几面下注,但他们一直没在刘备这里下注,现在借了送娃子的机会,也塞几个颍川荀氏的人过来。将来要是袁绍赢了,荀谌还是那个为明公冲锋陷阵的功臣,要是刘备赢了,那这里也有一串儿已经牢牢保住陆廉大腿的小娃子,过个几年就长成为青年俊杰了。
“我第一次见到他时,”陆悬鱼郁闷地说,“就知道他是个缺德的。”
司马懿有点诧异,“听闻荀谌是个极有城府之人,将军初见他时,他言行举止有何异处?”
……咳。
荀谌对着范城的城防图看了很久,看得灯花一闪一闪,油脂干涸,空气里掺杂了一股油腻的气息,与他身上结冰的香气混在了一起。
这座城他曾攻克过,也曾整修过,因此其中布局他是很清楚的,城墙从哪里上下,粮草屯于何处,可以当做中军帐的县府又在哪个方向,离城门多远,他都能清晰地记忆起来。
因此对他来说,在城下决战很好,但不如将他们赶进城,毕竟城下决战时,健妇营的连弩装填一次能发十弩,对士兵来说是个很麻烦的困扰,而攻城时,他有兽皮覆盖的云梯车可以阻碍连弩,有冲车可以撞开城门,还有投石车可以调校到统一角度,将他想砸烂的东西都砸个稀烂。
他不必在战场上杀死陆白,他想,那样实在有些结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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