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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咏娘的才貌,在乐坊十几年,不会存不了赎身的银子。何况她如今年纪也不轻了,在莺莺坊也没多少客人捧场,东家不会刻意留她。
“自是想过的……”咏娘笑了笑,放下唇角,复又叹息一声,“只是怕啊,怕他哪日回来找不着我了。”
一个人的情深总是来得毫无道理,镜花水月意外相逢,便能在心里刻下不可磨灭的痕迹。
京城离涿州多选呢,区区几百里,若是想见,爬也爬回来了,怎会放着八年杳无音信。
咏娘必然也是明白,只是不愿相信曾经年少情怀,海誓山盟的男人会弃她而去。
“姐姐若念他,便去找他,无非就是那样的结果。”
“的确是我自欺欺人了。”咏娘摇摇头,重新换上一副笑颜,摇着扇子道,“在这儿等着吧,我替你送信去。”
说罢便扭着腰回了莺莺坊。
作者有话说:
有人看文吗(试探伸ji
第14章
先回房换了身衣裳,见小丫头送了茶来,招呼一声:“下去吧,我来送。”
厢房里乐声悦耳,女子娇笑声时不时传来,咏娘端着托盘进门,见满桌男子醉意上头,交头接耳说着下流的荤话。
咏娘不以为意,目光落在主位的客人身上。
洪胜已过不惑之年,膀大腰圆一身横肉,锦衣华服也遮不住的纨绔风流。
她端着茶壶,送上一盏君山银针,“酒过三巡,喝杯茶解解酒,洪爷,您来尝尝坊里新上的茶。”
咏娘生得娇媚,身段窈窕,虽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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