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黯然的告诉他:「刚才在远处看见养乐多了。」
「那你干麻逃开不见她呢?」
只好说:「我已经说过不要再见了。」
树仔无奈的说:「看来这次你真的下定决心断了这段十年情,刚才的巧遇简直就是老天要送给你的延长赛都拒绝再见了,那这样好了我婚礼上几位伴娘挺正的,再介绍给你。」
「算了吧,我现在根本不想谈到感情的事只想好好休息。」他听到我消沉的话也就打消着这个念头。
座位前方一盒散装的雅丝兰黛口红,加快的车速差点掉入车椅下,他急忙的挡住说:「老婆老人都习惯用这牌子的口红,所以每一次就买上一盒散装色彩齐全的口色让她妆唇。」
这时我才发现原来「习惯」就像毒品一样,当你习惯喝星巴克的咖啡,习惯擦雅诗兰黛的口红,习惯开爱快罗密欧的跑车就不自主的沦陷了。
就像我要开始习惯永远没有你的日子一样。
树仔结婚了。
我们这群哥们中最早发春的禽兽果然最早踏入人生另一个歷程,虽然强顏欢笑去参加婚礼但心中对他的祝福却是真心的,只是他老婆刻意介绍给我的一个伴娘,就连电话一通都没打过给那位伴娘,并非那位伴娘不正点而是我对感情无心了。
不知用酒精过完几个夜后,在澄清医院面试完,依然是需要轮大夜班的职缺,就快失眠成性的脑子大夜班只会身体状况更糟糕而已,就没答应院方开出的条件,却遇到了旧识在这间医院工作。
一位半生不熟的热情学妹。
好像叫君怡,以前只要遇雨天时就搭公车去学校,也不知为什么都很巧同搭一班车,同车的时间中因为同科系的她常主动来问我一些功课上的事,但是天气也不是每天都下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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