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过梁从深不羡慕嫉妒这样的佳偶。
他身边有很多兄弟经常和各色女人一见钟情,打得火热,可不出三两天,就闹得老死不相往来。
他庆幸与谢佳菀兜兜转转最终还能相逢相爱的同时,也无比感恩。
感恩老天,感谢当初死皮赖脸的自己。
时至今日,他都依旧清楚记得和她告白的那天晚上,她听到他说自己从十三岁就喜欢她,眼睛足足瞪大两倍,自然的野生眉紧蹙成浪,骂他一句“神经病”扭头就要走。
估计心里在想:十三岁?这小子才上初一吧,可他们从小学三年级之后就没再见过面了,他喜欢鬼啊。
谢佳菀后来也如实跟他说,那时候她细思极恐,一下觉得他变态,一下又觉得他是浑劲犯了,学他爸四处留情,一天不招惹女孩子就不舒服。
她暗道倒霉,遇到混混也就算了,本来以为从天而降的弟弟是救星,可没想到是豺狼虎豹。
偏偏她慌不择忙上了他的车,成了他那天的招惹对象。
她说得没错,他就是浑劲犯了,一把把惊慌跳车的她抓回来,摁在车身。
他就是气不过,她怎么能忘记他们上一次见面是两年前,不是什么小学三年级。
而且刚才他问她“佳菀姐,你真的不记得我了”时她的木讷反应,像是对他真的没有任何印象。
后来在路上走的时候,他喜欢牵她手,然后贱兮兮地故意招惹她。
“老子对你是一见钟情加两年暗恋,不像某人,连我是谁都不记得。”
她那时候特别容易脸红,害羞的时候,连带小巧剔透的耳垂一起,晕成红粉色,可爱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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