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卷将资料拷贝到U盘上,又将手机和工牌扫进包里,小跑步向电梯间走去。
正好有保安上楼巡逻,省去了等电梯的时间,中间也没人上来,电梯下得很快。
归卷走到写字楼门口的时候,外头的天已黑得透彻了。
寒风一吹,她打了个冷颤,这才发现,自己刚刚……忘穿外套了。
色令智昏啊,色令智昏。
不过,也就两步路。
算了,懒得再上楼拿外套了。
归卷一出玻璃门,目光就在夜色中精准地抓住了靠在车边的林矜。
棕色的翻领皮绒夹克,搭配同色系的麂皮机车靴,鸦青色的工装裤将一双长腿修饰的完美无余,双手抱臂,正等着她。
身姿挺拔,如寒松苍柏,怎么看怎么好看。
再看一百次,也还是难以相信,这男人,现在属于她。
落下了外套的归卷,拎着大象灰的ini翅膀包,朝林矜飞奔而去,一把抱住了他,双手穿过开衫的外套,隔着衬衣,环在他劲瘦的腰上。
林矜看到她只穿着衬衣和一件阔袖毛衣,一边用皮绒夹克裹住她,一边问道:“怎么穿这么少?”
“呜呜,赶着下来见你,忘记穿外套了”,归卷瑟缩在他的怀里,可怜兮兮地开始了今日份的表演。
路上有马达轰鸣的跑车经过,接连几辆。
她好像听到了一声很轻的“小笨蛋”。
轻到风一吹,就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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