轻易引起他情绪波动的事情,他辨识起来就容易出问题。
越是在意,就越容易出错。
但他也在努力克服,可有的时候真的控制不住,那种感觉就如同你分明看到这个颜色是红色,心中却有一个声音告诉你这是蓝色。你纠结迟疑,最后发现这个颜色消失了,无处寻踪。
陈序说,这种感觉在他十八岁生日的时候席卷了他的大脑,达到了顶峰。
盛大的生日宴会上,他作为主角,看到每个人都言笑晏晏地祝福他,水晶灯把他们每个人脸上的表情都照得一清二楚。
他站在原地,看着,瞧着,竟然出现了短暂性的失明。
几秒的空白之后,他定神再次望向在场的所有人,突然觉得这一切都毫无意义。
他知道这是必然的。
他悄然无息地从侧门走了出去,漫无目的地在街上走。
周围的人似乎都失去了色彩,甚至连那朵玫瑰刺青都是灰蒙蒙的。
那是一个中年叔叔胳膊上的纹身,他瞧见的时候,只是在想,如果在外人看来家教森严的他也把玫瑰纹在胳膊上的话,他的父亲会大动肝火的吧,这样他的母亲会不会满意一点,他会不会好受一些。
思维奇奇怪怪,逻辑也说不通,眼前的玫瑰刺青却慢慢鲜活了起来,每一抹色彩,每一个线条,都仿佛独立于这个世界之外,碰撞融合组成了最明亮艳丽的艺术品。
他去了纹身店,说要纹玫瑰。
玫瑰于他而言就是改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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