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了下玛哈特的装扮,能守在王子身边的侍卫,穿着华丽,应是近卫队长无误。
「『跟班』也会有不想作跟班的一天。」我说。
内弗尔卡拉毕竟还带着未婚妻,何况贵为王子,不可能拉下脸面,在这种人来人往的地方跟我拉拉扯扯,便逕自离开了。
『大人,您疯了!』玛哈特离开之前,用唇语发出气音,对着我说道。
我疯了?我说的话不都很合理吗?疯的是谁呢?难道不是丝毫不给人一点尊重,还认为自己身为王子,就能要求任何人服从他的内弗尔卡拉,还有认为这种事情很正常的玛哈特吗?
反正古人对着神、法老与王族就有尊重,对着其他人却连「尊重」这两个字的大眾体怎么写都不知道。
巴戈阿斯在我面前说他自己是螻蚁,待在内弗尔卡拉的身边让我觉得我自己才是螻蚁。王权社会只是想像中给人浪漫美好的感觉,实际体会一遍,只要自己不是既得利益者,就能知道有多呕气。
离开内弗尔卡拉以后,我才发现自己在古埃及没有朋友。也不知道叶卡婕琳娜会不会担心我?她是我在这半年间最亲近的人。
巴戈阿斯人在后宫,人又畏缩,上不了檯面;而我来到这里以后,第一个见到的人,却是一个想把我丢进邪神阿佩普祭坛里烧掉的邪教狂信徒。要是没看到墙上的字,我会以为我穿进《创●纪》,那个人是亚伯拉罕,我是他儿子以撒。(我可没有暗示会让信徒做这种事的神是什么神)
「拉神的妻子。」此时,却听那个极其熟悉的声音叫道。这个称呼无非是在叫我了。
一名高大俊朗、着紫色长袍的男子拿着酒觴,朝着我走了过来,他后头跟着浩浩荡荡一群跟班(还个个打扮得入时又骚气),所有为他让道的人都向他鞠躬敬礼,派头颇大。不知道的人看了,还以为这是日剧《夜王》里男公关花街出巡的场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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