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他的婚讯,您怎么可以不去呢?您就不会捨不得吗?」
「不会。关我屁事。」我立刻告诉他。
「不管大人您有什么样的感觉,反正不要在别人的面前表露出来,这里可是宫里呢。」
巴戈阿斯说道:「就算殿下对您再好,也不要恃宠而骄。您今晚的使命,是穿得漂漂亮亮的,陪侍在二王子的身侧。只要您安安静静的,像平时一样,面带优雅的笑容,殿下还有他的臣民们就会开心了。」
「那不是你的使命吗?」我说。
「怎……怎么可能是我这等贱民的使命呢?殿下他是那么地高贵、圣洁、不可接近,」巴戈阿斯小脸一红,「自然是只有像大人您这样的身份,才能陪在他身旁。」
埃及奴隶制度害人不浅哪。
仔细想想,我忽然整个人都知足了起来。
一来,我穿的不是一个我不知道语言、不熟悉文化的朝代,文字沟通不成问题;再来,我认识这里的人,至少我知道内弗尔卡拉是谁,到冥界时也认得那三巨头;最最最重要的──我没穿成宦官哪!
在这种奴隶时代,要是穿成奴隶会很悲剧的,也许第一天就被活活打死;假如我穿成巴戈阿斯这种层级与外表的小白脸,没准还得去坐庙,到时候菊花都被操成甜甜圈,这太恐怖了!
内弗尔卡拉,我哪里恨你?我感谢你啊!感谢你给我水喝,没让我脱水而死;感谢你没让我被邪恶黑衣人作成燔祭,冥界一日游;感谢你带我回王宫,没让我路倒沙漠风乾成天然木乃伊……想感谢的太多太多了,谢太阳神拉吧!
如果刚才我被丢进邪神阿佩普的祭坛里烧死,没准欧西里斯看见我,还会说:「呦,安安,年轻人,这是你第二十一次来了,想不想我啊?哈哈!」之类的。这些埃及人要是知道他们去见欧西里斯的时候,冥神会对他们说垃圾话,也不知道会不会难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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