么多庶吉士,程叙言只要开了口子,后面也得借。否则一连串闲话少不了。
但程叙言不借,未免又太无情。因为程叙言得了一笔“横财”…
程叙言颔首:“我晓得了。”
叶故笑道:“来,喝酒。”
“真是酸死我了,我也想得一大笔钱。”叶故瘪着嘴,觉得酒的滋味都透着酸。
次日程偃亲自去城郊走访,第三日上午在城南郊外一口气买下一座小山,粗略估算30来亩地,共花费540两银子。记在程叙言名下。
程偃原本是想买地,奈何其他地方的地已经有主,零星几块地又不好管理。倒不如咬咬牙买座山。
之后程偃又在人牙子手里买了四个下人,其中三人是一家三口,另一名少年十二三岁,都是身体康健的。那少年从北边来,因为故乡遭受雪灾,他为了活命就自卖己身。
程叙言看到他爹带回来的四人,有些别扭。他内心其实不适买卖奴仆。时明跟着他这么久,但时明和程叙言二人严格说来并不算主仆,因为时明没有卖身,自然也没有卖身契。
私下里,时明也叫程叙言为叙言哥,有外人时时明才以小厮身份自居。
程叙言更适应跟时明的这种关系,所以潜意识里并未想过买下人。
但程偃将人带回来,程叙言也不好多说。大环境如此,格格不入的人是他。
不过若程叙言当初选择“一条路走到黑”,或许会很适应这种模式。谁也不信,卖身契定生死,才能让他安心。
四人口音颇重,程偃将四人交给时明教导。买这四人花费38两银子,简单添置这四人衣物用品2两银子,山头540两银子,加上买马的50两银子,就去了630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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