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跑、一直跑,希望能把它拋在后头。
他下定决心放下那个佔据他心头多年的女孩,于是试着让自己的生活变得忙碌。这个方法确实奏效了,因为专注于自己的生活加上自己刻意的疏远,他的确感觉好多了。
前阵子他提议让女孩填词完全没有私心,单纯是因为她的文笔真的不错,并且不想让她觉得自己被冷落,而那段时间他也单纯的是为了「公事」才让自己跟女孩有接触。
然而,这星期的相处却瞬间将他这几个月以来的努力击溃。
他喜欢和她早晨一起吃早餐,他会笑着看着将嘴巴塞满食物的她;喜欢和她去运动,遇见邻居养的那隻黄金猎犬时他们会一起陪牠玩耍;喜欢和她跑超市,他们总会多拿好几包看电影要吃的零食;喜欢和她窝在客厅看影集,看见好笑的地方他们会一起放声大笑;喜欢在洗碗盘时,把泡泡抹在她的鼻尖。
他喜欢女孩和自己独处的时光,因为只要专注在眼前的时光,她好像就能属于他。
糟透了,真的糟透了。
「思宸!你终于回来了!」一群女孩见他出现在球场立马蜂拥而上,「这是给你的运动饮料!别担心,大家都有!不是特别为你准备的……」
「谢谢,但我喝水就行了。」他微笑,「能帮我传话吗?我今天会在一旁自己练习。」
他讨厌她明明靠得那么近,自己却无法拥有;他讨厌自己必须隐藏那些喜欢,安份的在一旁做个朋友;他讨厌每晚都能听见她和他通电话,而自己和她只隔着一面墙,却连多说一句话都有罪恶感;他讨厌她露出的每个笑都不是为了自己,偏偏那些笑又好看得让他心碎。
坏透了,真的坏透了。
他有自信要是自己能比钟子纶早遇见她,就不会是这样的结局。
所以说人的出场顺序真的很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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