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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之晴觉得挺有意思的。
小贩是个穿迷彩棉袄的男人,五十岁上下,黢黑的脸上爬满了沟壑,他不太在意摊子上的人在干些什么,要打气球就扔钱或者扫码,拿十支箭,中几支兑哪些类型的奖品,都写得清清楚楚在小黑板上,靠在树干上。他完全有自己的专注。
李之晴硬伸长了脖子够着去看,白色的素描本上用直液水笔勾勒出建筑模样,低矮、破旧的老房子,跟那些曾经的岁月一起生长,瓦片上也许有旧时江湖人飞檐走壁,而今却是一片空。
李之晴又插着兜目不转睛盯着画手小贩创造了一番,大概十五分钟的样子,下班的宋星回姗姗来迟。
他穿着黑色大衣,脖子上围着一条手工织的驼色围巾,看起来很怪。
李之晴走到宋星回旁边,伸手摸摸围巾,很厚实、暖和的样子,宋星回笑了一下,把围巾松了松,“护士长织的,太有爱心了,热得我脖子要起痱子。”
于是她眼前浮现出那位胖乎乎,无时无刻不挂着笑的白大褂阿姨,成天张罗着给宋星回介绍对象,说可惜了自己闺女结婚得早,今年都二胎了。
她自然是被逗笑了,遇到宋星回也不必跟手机导航在斗智斗勇,便干脆关掉,跟着他的步子慢悠悠走起来。
宋星回在医院的时候步子是很快的,他是效率很高的人,李之晴却不是,没有着急的事学校宿舍到教学楼八百米的路能走二十分钟。
今天宋星回慢下来,李之晴又快起来,两人的步调罕见地刚刚好。
天色灰明,宋星回说“一会儿天黑了,路灯亮起来,吃完羊肉我带你走另一条道,有家卖水果的小摊,橘子可甜,你带几个回去吃。”
李之晴点点头,她说不清心里的感受,但宋星回在她生活里出现的时机每一次都刚刚好,刚刚好是难得的事,世间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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