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等沈夏提到吹风的事,这经理就完全相信沈夏说了的。
“你放心,你这张脸我们是知道的,你代表吹春风牌吹风机,我们完全相信。”广告上出现的就是沈夏的脸嘛。
连着见了几个商场,都是这样。
谈得很顺利。
沈夏都觉得有些不可思议。
单是一个露脸的广告,就这么好用吗?
下午。
吹风机的年书记接到了今天的第五个毁约广告,又是一家商场,不同意年书记在他们柜台卖吹风机。
商场的经理是这样说的,“这吹风机压根就不属于你们,我们要是卖了,要吃官司的!”他们说,“等你们拿到万里的代理书,再跟我们谈吧。”
年书记就不理解了。
这货是他们生产的,这东西是从他们厂出的,怎么就不属于他们了?
再说了,这批货可不是沈主任那单位要的,而是他们自主生产的,也没收钱。
这货就是他们的,卖卖怎么了!
还要吃官司?
不可能。
年书记让吴干事去派出所问了,派出所让他们去工商的问,工商一听是版权的事,让他们去版权局问,版权局的让他们去检查机关问。
一个堆一个。
后来找好几天,终于找了个懂法的,一问,要是没代理权还卖别人的商标牌子,真要吃官司。
吴干事回去就把这事跟年书记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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