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夏把插手拔了,准备等明天再把冰箱重新包起来。
刚把纸箱捡过来。
沈成才放下杂志过来了,“姐,我不想回去了。”
沈夏手里的动作一顿,抬头看他,“你要留在深市啊?”
“不是,我想去港市。”沈成才原本还有几分彷徨的心,这说出这句话的时候,已经完全确定了。
对,他要去港市。
他想去那边闯一闯,他向往那边的生活。
沈夏想了想,“那得走政规渠道过去,不能成黑户,到时候好找工作。”又问沈成才,“你粤语得学一学,不然去了那边就好过的。”
“姐,你不反对吗?”沈成才很意外。
沈夏笑了,“既然你想去,那就去。这年轻人该闯就去闯,不过你记着,这是你自己的决定,不管结果是好还是坏,自己承担。”
又说,“要不你学个手艺?我看开车当司机就不错,要是你不知道,去学点别的?总不能过去端盘子洗碗吧。”
沈成才口才办事能力都不错。
而且,被沈夏带着来来去去的,这也练出来了。
沈成才听着沈夏的话,特别开心。
他还以为,沈夏姐会反对呢。毕竟港市是外乡,一个人去那边,人生不熟的。
沈夏告诉他,“孙富贵经常去那边进货,过几天他就要去的,到时候你跟着他去看看的。”又提醒一遍,“该学的东西还是要学的。”
“嗯!”
沈成才忽然想到,“姐,我要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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