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想过要叫康赭一起,但一是他根本不知道康赭到底住在客栈的哪个位置,因为他每次出现几乎都是神出鬼没的,简直是刻意抹去自己的存在感;二是汤于彗的烹饪技能基本为零,一天之计在于晨,他实在不好意思叫康赭一起和他吃糠咽菜。
所以这几天里,康赭和汤于彗几乎达到了一种默契的配合。
康赭每天睡到日上三竿,汤于彗会在上午的时候去集市买菜,充当伙食费。
蹭了好几顿丰盛的午饭后,汤于彗就发现康赭真的很会做菜,无论他买回来什么都能做得很好吃。
两个人吃饭的时候都是相互维持安静的,没有人提过不要交谈,但他们都选择了疏离的礼貌。
大厅里还有一个电视,但两个人都没有提出过搬到里面吃。
晴天的午后,他们就这样在葡萄架的阴影下,安安静静地拼桌吃饭,吃完后汤于彗到厨房去洗碗,出来的时候康赭往往已经走了。
康赭下午的时候从来不在客栈里。
有一次汤于彗好奇地问康赭做饭为什么这么好吃,康赭想了一会儿,说以前去过很多地方,在滞留一个城市无事可做的时候,最容易学的东西就是做饭。
汤于彗听后带着一点憧憬地问道:“你去过很多地方吗?”
康赭嗯了一声,淡淡道:“只是打工,不是什么了不起的事。”
汤于彗短促地啊了一声,心里却想绝对不是这样,你做起来一定就变成了很了不起的事。
同时,汤于彗还隐隐约约有一种“这才对”的感觉——康赭一定是那种去过很多地方,见过很多人的人。
他想象康赭漫无目的地走,漫不经心地留,不断地停泊在地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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