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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家店这么多格子,他一眼就能认出哪一个是她的,哪些出自她手。
她很喜欢做手工,也会废物利用,将那些本该扔掉的东西变成宝贝。前世他第一次正式参加一个饭局跟人谈合同,他们两个人几乎走遍了燕市所有的西装店才买到合适的,她后来在网上查找资料,才发现他们忘记了很重要的饰品——领带夹。领带夹的价格不一,便宜的几十块就能买到,贵的……也不是他们能买的,那时候他也有了一定的经济能力,可也不可能花掉积蓄的多少去置办一套行装。
正在他准备退而求其次,买一个价格适中的领带夹时,她制止了他,一脸得意,抱着他的脖子,眼睛明亮地说:“徐朝宗,你上辈子拯救了银河系才能碰到我你知不知道?领带夹你就交给我吧,我一定送你独一无二的。”
接下来,她每天到处淘原材料,努力研究领带夹,有时候忙到很晚很晚,在他参加饭局前几天,她终于做了一个领带夹。
样式很别致,用的材料也是很好的,别在领带上,相得益彰。
她的手指却划出了几道口子。
徐朝宗更愿意用“识于微时”来形容他跟孟听雨。
因此,他比谁都清楚,即便他重生几百次,即便在几百个时空里有那么多孟听雨,他真正喜欢过的也只有那一个“识于微时”的她。他们一起走过十八年,他人生中每一个重要的节点,她都有参与,因此后来他成为了别人口中的徐总后,有很多应酬场上认识的人都暗示或者明示,他可以享受成功带来的一切资源,包括性。
因为大部分成功男人都这样做了,或者正在这样做。
对此他嗤之以鼻,只觉这等所作所为实在是俗不可耐。
他大部分心思都被工作事业占据,留下的那一部分,他只愿给她。
当她离开他时,他也从来没想过要将这一部分腾出留给另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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