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慢悠悠地洗漱,为了表达自己对重生后第一次约会的重视,大清早的她甚至洗了个头。书桌略显杂乱,摆放着几本书,还有护肤品化妆品,刚入学的女孩子也不太懂,被店员大力推销买了一堆破烂儿。
她这个年纪还没有保养的理念,护肤品只有简单的水、乳液、面霜。
自然没有精华眼霜。
这三件套加起来也没超过一百五,孟听雨都不是很敢用,在她久远的记忆中,对这个牌子毫无印象。
化妆品也都是野鸡牌子。
孟听雨现在格外爱惜这张脸。没有丝毫犹豫,将这些化妆品都扔进了垃圾桶,最后是素面朝天出门。
可能是习惯带妆外出很多年了,非常别扭,好像没穿衣服一样。
下楼时,她还在犹豫,要不要去找一份兼职。她不能要求父母调整她的生活费,毕竟他们为她付出的已经够多了,现在只能靠自己来提高生活质量。
至于找什么兼职,她已经有了简单的思路。
坦白说,在发家致富这方面,她哪怕重生几次可能都比不上徐朝宗这个天生的商人,但她也不是全没灵感,没了徐朝宗,她确实过不上前世奢华的生活,但靠她自己的能力,她也能将小日子过得有滋有味,她确信。
走出宿舍楼,还没下台阶,便看到了等在一排自行车前的盛韬。
盛韬今天的着装打扮也很考究。
灰色宽松连帽衫搭配黑色休闲裤,脚上是刷得很干净的匡威球鞋。
看着是很简单的装扮,但他穿上,就好像是青春校园偶像剧里那些主角。
校园恋爱对孟听雨来说就是上辈子的事,如今想起来,好像那一帧一帧的画面里的人不是她。太遥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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