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等他想告辞时,轩昂已经提着菜刀,在剁那只大公鸡了。
一大只公鸡,只一锅子是烧不出来的,陈思雨先剁了一半,斩成大块,拿料酒,生姜,糖,盐巴把它腌着,再单剔一块鸡脯出来,加上调和调匀,再另起碗,用淀粉和面粉,鸡蛋调一个芡汁儿,热锅起油,倒上半锅油,先炸鸡脯,一遍炸熟,二遍炸酥,出锅时再滚一遍碎面包糠,这就是将来孩子们最爱吃的避方塘口味炸鸡了。
再把刚才腌好的大鸡块薄薄拍上一层生粉,入锅炸熟,另起锅烧油,加辣椒和花椒,葱断煸出香味来,把鸡肉放进去炒熟。
两大盘香喷喷,热乎乎的鸡肉就出锅了。
另外炒了一盘小园子里种的小青菜,一个轩昂的最爱,西红柿炒蛋,轩昂得意洋洋:“峻哥,就那点地儿,足够供我和我姐吃喝了,厉害吧。”
冷峻应付的非常敷衍:“厉害。”
看轩昂端起保温杯在喝水,悄声问陈思雨:“是不是他抢走了你的杯子?”
陈思雨摇头,小声说:“不是啦,是我送他的。”
一个杯子而已,在冷峻这一辈人的意识中,它是首长亲自采购来的,很重要,可陈思雨上辈子是用过保温杯的,并没那么稀罕它。
这时轩昂又问:“鸡肉好吃吗?”
冷峻答:“好吃。”
虽然飞行队的食材也很好,冷峻他们吃的,比全国人民都好,但陈思雨做的鸡格外好吃,尤其是裹了面包糠的鸡米花儿,特合他的口味。
但他还在为了那个杯子而耿耿于怀,不太高兴,说话就闷闷的。
而他一说好吃,轩昂就按捺不住了:“姐,剩下的我不吃了,让峻哥带走。”
陈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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