帮人要是听话,就不会这附近人人都讨厌的皮猴。就连余檀也跟他们打过架。
皮球落在元仪手中,她神色平常,不见恼怒,当着余檀的面,“咻”的一下给扔进垃圾桶,还自夸一番:“我这准头还不错吧?”
皮球的小主人找上来,缠着元仪要还球。不还球,他就抢了元仪的那只包,放在地上猛踩。
从头到尾,元仪也没跟小男孩一般见识。她只是抬头看了眼电线杆上的监控,转身对余檀说:“谢谢你呀小鱼,谢之煜好久没有那么开心过了,你给他的棒棒糖他一直舍不得吃。”
余檀提醒元仪:“阿姨,你的包都被踩坏了。”
元仪摇摇头:“没关系。”
只不过隔了一天,有专业的律师上门找到那个小男孩的家中,告知其家长:“元女士被弄坏的皮包价值五十万美金,并且这款爱马仕稀有皮还有升值空间,念在你们家和余檀是邻里关系,只需要按照五十万美金赔偿即可。”
那家人自然是不肯赔的,直接赖皮:“你们有什么证据啊?”
证据自然是有的,小巷子上面的监控拍得清清楚楚。
那家人又说:“不过是个孩子,你们计较什么?”
律师并不留情面:“我们没跟孩子计较,但作为孩子的监护人,你们要赔偿这五十万美金。”
五十万美金啊,在当时的物价下,折合成人民币也得有七百多万。
五十万美金对于元仪来说不过就是一只皮包,可那家人就算是倾家荡产也赔不出来。
元仪从始至终没有再露面,专业的事情交给专业的人做。
年幼的余檀所知道的,是那家人被逼得走投无路,变卖了巷子里的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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