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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家的路上天已经半黑,方今照途径镇上少数的几个宠物店时往里看了一眼,目光落在了展台上展示的一根黑色皮革项圈上。
她推门走进去,里面的老板姐姐冲她笑起来,“要看点什么?”
方今照指了指项圈,“这个多少钱?”
老板替她取下来,比了个三的手势,“你家狗多大?这个是给超过八十斤的大狗用的。”
方今照意味深长地说:“我家狗不止八十斤。”
老板捧场地鼓了鼓掌,“好厉害!大狗挺难养的。”
不,很好养。
方今照在心底勾勾唇。
老板结账时一边把自己的长发利落地扎到脑后,一边温声问道:“还可以在项圈上替你家狗狗刻上名字,需不需要?”
方今照:“当然。”
等方今照回家时,屋子里已经飘来饭菜的香气。
方珩穿着围裙端着最后一碗汤从厨房走了出来。
他见方今照回来了,如常说道:“去洗个手来吃饭吧。”
方今照沉默不语地放下书包,洗手吃饭。
方珩打量了她一眼,见她没有和自己呛声,松了口气。
方珩从小到大照顾方今照到大,做得一手好菜,也是他养成了方今照挑食挑餐的毛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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