桌前翻阅起来。
alpha看着上面的日期,才感受到时间有多么的不等人,一晃十四年都过去了。
这个字是真丑,虽然盛溪年现在的字也不是很好看,但他小时候的字是真丑,狗爬出来的应该都比他写得好看。
盛溪年微微皱眉仔细辨认,看半天才发现自己是竖着写的,当时班里流行这种写法,自我认为比较酷。
本来想回忆下童年,没想到每篇日记都只有两三行字,全是没什么营养的流水账。
盛溪年看了几页觉得费眼睛,唯一有价值的一篇是:【林淮今天偷吃了我一根鸡肉肠!】
alpha把它拍下来发给了林淮,不过林淮可能还没下班,所以没回。
盛溪年随意往后翻了几页,看到一篇写了半页纸的日记,这应该是最长的一篇。
他看了眼日期,是他十岁生日那天。
【今天陪爸爸去孤儿院做慈善了,我还把自己的压岁钱捐给了一个非常好看的哥哥,希望以后我媳妇儿也能这么好看!我还把在小河边捡到的小石头送给了……】
“嗯?加贝哥?这名字,超级加倍吗?”盛溪年一边笑一边吐槽,他是真的一点印象都没有了。
没办法,alpha是个没心没肺的,何况这都十四年过去了,记忆早就模糊得记不清。
【电视剧上都是这样演的,我问加贝哥,以后能不能给我当媳妇儿?加贝哥说:小冬瓜,你先长到一米八再说吧。我不是小冬瓜!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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