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大秦的法律规定,男人成年以后必须要分家。
这样原来一个家庭,就变成了两个家庭。
原本朝廷只能收一户人家的税,现在就能收两户人家的税了。这种政策使得入赘成为一种被歧视的行为,许多人不愿意接受。
尽管如此在一些特殊情况下,如无子嗣或家境困难时,招赘仍不失为一种解决问题的途径。
只是如此一来赘婿在家庭中的地位,往往都较低,需要承受更多的压力和责任。
对于秦朝来说,入赘之人本来是个成年男子。
按照常理若这名男子正常成亲,那么大秦就会多一户人家,朝廷也能够多收到一份税务收入。
然而当一个成年男子,选择入赘女方家。
原本应该增加的户籍却没有增加,这意味着朝廷将少收一份税收来源。
面对这样的情况,秦朝政府采取了一种严厉的措施:将入赘之人打入贱籍。
赘婿在秦朝社会中的身份,与罪犯相差无几。
无论是劳役还是兵役,都会优先安排给他们。
这一政策使得赘婿们在社会中的地位低下,备受歧视。
秦朝政府之所以采取这样的政策,一方面是因为入赘行为减少了国家的税收,另一方面也是出于维护社会秩序的考虑。
通过贬低赘婿的地位,可以防止更多的男人选择入赘,从而保证国家的税收稳定。
由于秦朝将入赘之人打入贱籍,这导致民间百姓也对赘婿产生了偏见,甚至看不起那些愿意做上门女婿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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