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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棡究竟是怎么想的?
毕竟,锦衣卫只属于皇帝,它拥有侦缉、逮捕、审讯乃至处决的权力。
特别在涉及政治案件和重大犯罪时,锦衣卫往往被赋予特殊的权限。
所以锦衣卫的行动有时超越法律常规,可以不经由正常的司法程序直接处理案件。
但御史台不同,他是朝廷的监察机构,属于正规的司法和监察体系。
它的职责是对各级官员进行监督,防止贪污腐败,纠正官场不正之风。
所以御史台的监察御史有权弹劾官员,参与司法审判,其行为和判决通常需遵循既定的法律程序。
那这两者之间的权力,绝不是简单的相辅相成,而是已经造成了职权上的冲突。
因为锦衣卫的特殊权力,可以完全规避司法程序,更是缺乏透明度,这必然会引起御史台的不满。
更何况还要加强御史台,这样一来,岂不是会造成更大的冲突局面?
但是按道理,朱棡不可能想不明白这一点,所以朱标才会疑惑。
“立法明确职权。”
“意思很简单,就是编纂《锦衣卫条例》,还有《督察院章程》,明确规定两个机构的职权范围,避免职权重叠导致的冲突。”
“例如,锦衣卫主要负责大明安全、机密情报和重大犯罪的侦查。”
“而御史台则侧重于对官员的日常行为、贪污腐败和失职行为的监督。”
“还有锦衣卫直属于皇帝,只说皇帝管辖,所以在京的督察院御史,头上也会悬起一柄寒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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