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大卫罗宾逊擅长中投,在高位可以形成高炮台,同时他还可以持球杀进去,他在高位持球的威胁性非常大。
至于低位的邓肯,在单防的情况下,他只用一个新秀赛季就证明了,联盟没有谁可以在低位真正单防住他。
这时在周权的身后,果然是大卫罗宾逊跑了上来,跟上来的是坎贝尔,本华莱士还是防邓肯。
这个时候,考验的就是周权的防挡拆和破挡拆的能力。
所以在大卫罗宾逊还没有到位之前,他突然对小将军约翰逊进行贴身逼抢,根本不给马刺打出高位挡拆战术的机会。
以他的防守,小将军约翰逊马上被逼得运球后撤,周权继续跟上一步,不给对方传球给罗宾逊和邓肯的机会,封死他向下传球的方向。
大卫罗宾逊一看,连忙跑向右弧顶,拉开和周权、坎贝尔的距离,然后向约翰逊要球。
因为他的位置在周权的下面,所以他认为自己的跑位,周权应该不会立刻察觉到。
周权确实看不到罗宾逊的跑位,因为人的左右视角广度一般不会超过160度,罗宾逊的位置在他的后面,他的视线如果不左右晃动,是看不到的。
但他还有耳朵,听到身后的球鞋摩擦声,就知道罗宾逊一定在跑位,所以在逼抢小将军的时候,视线立即极快地左右一扫,马上就看到了罗宾逊的跑位。
这一瞬间,他就做出预判,在他封死向下的传球角度的情况下,艾弗里·约翰逊有九成的机率会传球给大卫罗宾逊。
下一瞬间,小将军约翰逊击地传球。
“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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