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益:“强奸手法谁想出来的。”
刘诚朴:“我们一起商量的。”
陈益:“酒吧那次也是?”
刘诚朴沉默了一会,说道:“酒吧那次本来计划在其他地方,和江丽丽她们一样,先打晕再强奸,但我当时……下不去手,就选在了其他地方。”
陈益:“杀人手法谁想出来的。”
刘诚朴:“她想出来的,知道我们村子有山葬的习俗后,她……非常兴奋,让我偷商陆毒晕刘首乌和刘针茅,扔到葬谷让野狼活吃。”
哪怕是语言表述,也能想象的到当时的血腥,间接说明丁云洁为了报仇已经到了一种丧心病狂的程度。
兴奋。
这个词用的好,得知山葬后丁云洁立即决定了刘首乌两人的死法,只有这样,才能发泄她的愤怒。
她也确实应该愤怒,只是行为过激而已,让两人受到了远超犯罪本身的惩罚。
轮奸罪十年以上,丁云洁用自己的方式宣判死刑。
这次审讯持续了很久,五个案子,刘诚朴需要再重复一遍,将丁云洁在每个案件中的参与程度详细言说。
江丽丽三人的具体情况都是她提供的,并非刘诚朴第一次接受审讯时所说的调查。
丁云洁很谨慎,两人甚至都没有电子联络方式,每次见面的时候,丁云洁都会主动来找他,且刻意避开双方经常活动的范围。
关于刘首乌和刘针茅被杀一案,丁云洁的确故意放大过刘诚朴内心的黑暗面,告诉刘诚朴你是我为报仇,也是为你自己报仇,他们凭什么一直欺负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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