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苦力,有时还会陪她逛街买东西,甚至之后他成了名,从小鲍寓搬到华厦,他也直接买下同一层对门的房子,要她一起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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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去,她也不觉得有什么不寻便一起搬过来了。
反正顺便嘛
咦?
她呆了一呆,这时才惊觉一起搬家其实好像一点也不顺便,但她当时为什么没这么想过呢?
呆看着手里的粉讲,她有些失神,不懂自己当时为何会觉得那么麻烦的事是顺便,教道她从那时起就喜欢上他了,所以才会下意识的顺从同意他搬家的意见吗?
一想到这里,威威莫名觉得颈背寒毛直竖。
老天,她有这么重的奴性吗?不会吧?
不不不,绝不是这样的,虽然她常跑他家睡,她还是住在她自己的房子、过她自己的生活呀,只是天天都会过去帮他洗衣打扫,顺便叫他过来吃饭而已。
她很清楚自己是独立的个体,即使她爱上了他也一样。
何况那时,她是真的觉得他们两个这样没有什么奇怪的。
即使当时周遭的朋友都认定他们俩是男女朋友。
她记得她那时还爆笑出声的否认,直说不可能,因为他们两个实在是太了解对方了,彼地对食物的好恶到他对东西的观感,他都知道得一清二楚,她对他也是,甚至连他穿什么牌子的内裤她都知道,事实上他的内裤还是她洗的
呃,她又愣了一下,这时又后知后觉的再发现,普通朋友根本是不可能帮异性朋友洗内裤的。
唉,而且普通朋友也不可能会做ài做的事吧?
默默的哀叹一声,最近这半年,她越来越觉得自己实在不是普通的反应迟钝,更让她郁卒的,是他的反应比她还要迟钝
或者他不是迟钝,只是觉得很方便而已?
一想到这里,她就觉得万分无力。
事情怎么会变成这样子呢?
唉
再度轻叹口气,葳葳将最后一盒粉饼收好,刚好最后一个镜头也ok了,她扣上盒盖,背着化妆箱和其他人打了声招呼就离开了。
夜晚的台北街头比白天还要缤纷许多。
随便找了一家咖啡店点了简餐,窗外行道树上褂着串串灯泡,葳葳好奇的看着那些如繁星般绵延整条街的灯海,直到视线落在斜对面百货公司橱窗程的圣诞树,她才乍然想起圣诞节快到了。
时间过得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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