扑粉。”
她挑起一眉,道:“我会尽量。”
虽是不怎么甘愿,不过他还是点了头。
她见状打开吃饭的家伙,拿出和他肤色差不多的遮暇膏,开始替他掩盖掉他脸上的那条红痕,再快速的替他上了极淡的妆,吹好了头发,本来她还想帮他修掉有点过长的鬓,不过他坚决抗议,她只好放弃。
几分钟后,他还算顺利的进棚录了他第一次的综艺节目。
葳葳因为无聊,便站在旁边看,只觉得他僵硬得要命。
本来她一直挺好奇他相貌普普,为什么还有唱片公司要帮他出唱片,虽然说他吉他是弹得不错,但弹得不错的人多得很,也不差他一个。
不过当他在节目中开口唱歌时,她真的吓了一跳,而且显然不只是她吓到而已,因为从他一开始唱歌到结束,所有的人都不自觉的安静了下来。
他唱的是一首情歌,当时她已经听得鸡皮疙瘩都冒出来了,但是等认识他更久之后,亲眼看到他站在舞台上现场的摇宾乐,她才晓得这男人是天生的超级巨星。
不过在他们俩都二十岁的那年,并没有太多人这样认为,因为那是一个外表比内在更重要的时代,加上他年少气盛,个性十分糟糕,所以他第一张唱片和第二张唱片,隔了整整五年。
在那五年中,她和他从只是认识,到交情不错,直演变成无话不谈的好友。
那是一段有点穷、有点累、有些辛苦、有些快乐,又十分令人怀念的时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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