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解,这是我人生中第一次做这样的事。
——十四岁的礼物,是发圈。那是我刚开始对你动心的那一年,但我的自尊心不允许我承认这个事实,那时候的我认为不谈恋爱的人才是最酷的,所以死活都不肯说我喜欢你。
——现在想想也挺后悔的,如果当时我放下了这不必要的包袱,早早向你表白,我就不用将喜欢你这件事藏在心底,难受了好几年了吧。但现在想这些如果也是没用的,没有那么多如果。
——除了我妈,我是第一次给异性准备礼物,不知道该送些什么好,就买了个你最喜欢的发圈。至于颜色为什么是黑色的,因为这是我最喜欢的颜色,我希望有机会能看到你使用它。
在生日时送别人黑色的东西确实有些奇怪,但这也是他的一份心意。任昭若打开买回来就没有拆开过的包装袋,将闻琰送的发圈套在手上,这是最显眼的地方,长发的女生们喜欢将发圈戴在手上,有需要的时候就可以拿下来用。
等开学之后就戴着这个发圈去找他吧!任昭若这样想着,继续翻看着下一个礼物。
下一个礼物就更古怪了,是一本书。不过生日都会送黑色的发圈,这送‘输’也没什么了。
——这本书我印象最深刻了。那时候我记得你和丁筱她们在说你喜欢的作者出新书了,我那时候觉得你很喜欢这个作者,刚好他去我以前住的城市办签售会,我就拜托以前认识的人去参加,拿了一本亲笔签名的小说回来。
——之所以印象深刻,是因为那时候我被认识的人嘲笑,说我怎么喜欢看书看到要拿作者签名的程度。我当时觉得很丢人,导致现在我都没和那个人再聊过天。
——不知道现在的你还喜不喜欢这个作者,不知道你会不会早就拥有了亲笔签名。但愿这份礼物来得没有太迟。
任昭若翻看第一页,上面有作者的亲笔签名,以及一句话,可能是闻琰当时嘱咐说要写上的,“送给喜欢我的小读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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