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天,才是他们此行的目的。
他们前往了波士顿。
10月的波士顿有些冷,平均温度只有十几度。
温乔和晏孝捷穿了同色系的白毛衣,特意挑的情侣装,萧条的秋天,落了一地的黄叶。
他们沿着查尔斯河漫步,碧海蓝天,清风微拂,偶尔还有戏水的野鸭,静得令人心中拥有一片自在的安宁。虽然纽约更前卫,但温乔更喜欢这座城市。
温乔和晏孝捷十指紧扣,秋风微凉,紧紧相握的手掌,能给彼此温度,“我好喜欢这里,你呢。”
的确,查尔斯河静静环绕了世界顶级名校,裹着浓郁的学术氛围,是她置身几秒,便能钟情的。
见晏孝捷没说话,她笑了笑,“你肯定喜欢纽约,你那么爱玩。”
他摇摇头,望着河对岸坐落的学府,“我只是在想,我能不能有本事考上哈佛。”
“你能,”温乔的五指用力向下一扣,是给他信心,“我眼里的晏孝捷,是最棒的。”
就听不得她夸人,晏孝捷扬了扬眉,指着河说,“不过呢,你的波斯顿大学在这头,我的哈佛在那头,这样我们的距离的确从2100公里,缩短到了一条查尔斯河。”
“我的计划是不是很棒?”温乔盈着笑。
晏孝捷转过身,望着她,一张巴掌脸在毛衣里露出了一半,肌肤雪白如瓷,好像一年比一年漂亮了,他拨了拨被河风吹拂起的发丝,挽到了耳后,“嗯,很棒。”
温乔不觉陷溺进了他的目光里。
她喜欢他眼里的光,是不管岁月如何流逝,都不会磨灭的热烈和坚定,也是她为之依赖的安全感。不止是爱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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