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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炜腰间挎着驳壳枪,腰带插着两颗手榴弹,穿着被三个日军零碎塞满的日式帆布包与各种装具一齐紧勒的牛皮武装带,武装肩带在右肩膀处混杂着鲜血和灰尘浸透的军服上压出了一道深深的凹痕。
带上了自己杀敌的证据,何炜又扫视了四周,遍地都是自己人的尸体,到处也都是各种散落的枪械,弹药,迫击炮弹,还有装具,何炜看到了一匹毙命的驮马,马脑袋已经被碾成了肉泥,走近一看,只见这匹可怜的死马,背上的驮鞍上放着一挺崭新的民二四重机枪的枪身。
看着那挺重机枪,何炜轻轻叹了口气:“可惜了。”
这枪既是新枪也是好枪,何炜看到它的第一眼就想带走,只是,这枪太沉了,靠他自己一个人根本带不走,何炜突然想起来后世那部名为亮剑的电视剧中主人公李云龙的一句台词。
“多好的重机枪啊,我舍不得它!”
当然,可惜的不只是这挺重机枪,遍地都是阵亡的弟兄,自然遍地都是武器,别的不说,那些阵亡弟兄里面的步枪兵,身上可都背着装满了的一百二十发子弹带,光这些子弹加起来,就得有近万发,何炜同样可惜它们。
正在何炜惋惜时,突然,背后传来了一阵踢踏踢踏的声音。
“谁!”
何炜立刻转身,举起了中正式步枪。
却见又是一匹驮马,优哉游哉的跑了过来,马身上的驮鞍已经空了,部队里的驮马受过专门的调教,何炜估计是刚才被突袭,队伍被日本人冲乱了,这马也跟着人乱跑,把驮着的东西跑丢了,现在战场上又恢复了安静,估计是跑回来找主人的,这才走到了何炜这里。
不得不说,来的正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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