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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博文找不到不再喜欢他的方法。
他烦地起身,走向房间里那胡桃木色的书柜,他挑出那一本书封写着《台北人》的书,翻了开来。书里头并不是死板的印刷字体,而是充满温度的手写字,字跡绵长,如流水涓涓,可以窥见字的主人是长情之人。
周博文随手翻开一页,深蓝色的墨跡带他回到他的青春。
那是一个间散的傍晚,三月的p县有着暖暖的春,只有偶而拂过的风带着微微冷冽之意。期中考週,学校提早放了学,一群男孩在篮球场上挥洒着无处发洩的精力,场边那被斜阳映的长长的树荫下,坐着一个肤色苍白的少年。他看着手中的考卷,订正着错误的答案。
「不要再读了啦!你都考90了,快来打球啦!」有着小麦色肌肤的少年喊着,深邃双眸在夕照下流光溢彩。
「不要,你们运动会不是还要参加班际篮球赛吗?我过去扰乱你们干嘛?」周博文放下手中的纸笔,挑衅地望着傅俊杰。
「没关係啦!我们现在也只是玩玩,你来我们才能打三对三啊!」傅俊杰走到周博文面前,伸出双手。
周博文没有搭上他的手,反倒撑着地板自己爬了起来。
在那个傍晚,周博文玩得很开心。傅俊杰不断传球给他,要他投,让他感受到了之前从未感受到的乐趣。
佇立在书柜前的周博文笑眼弯弯,他的指尖轻轻抚过那些文字。
他又往后翻了几页。那页的字跡相较其他页来说,过于轻薄,好似匆忙写下,但周博文知道,在字里行间躲着的是隐晦的愉悦。
那天是运动会,班际篮球赛一向是他们学校的重头戏。
傅俊杰虽然不太会读书,但运动神经很发达,他常常和同学们打篮球,把皮肤都晒成了小麦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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