排场大的很啊,还随身带两个保镖。不过这个矮个子保镖行头差了点,西服是从别人那里借的吧。”
他口中的矮个子保镖,自然指的是余桦。
余桦今天特意穿了西服,不过他的西服很宽松,并不是很合身。
现在流行的西服,本来就是宽松的版型,余桦的西服又大一号,更显得松垮。
这本身倒也没什么,毕竟很多人都是这样,就是刘振云说出来之后,倒让余桦这身显眼起来。
余桦他们跟刘振云都是老熟人了,自然已经习惯了他嘴贫。
史铁笙笑了笑没说什么,余桦则是笑道,“怎么,你今天是准备上去献歌一首?你吉他呢?正好,我们今天带了个音乐家,给你把把关。”
刘振云甩了一下长发,表示余桦的语言攻击对他产生不了半点伤害。
他又看向周彦,“想必这位就是来抢我们饭碗的音乐家周彦了,幸会,幸会。”
“振云说笑了,我怎么能抢得了你们的饭碗。”
“怎么抢不了,我看《树洞》就写的非常好,抢他们俩的饭碗或许有难度,但是抢我饭碗是足够了。”
听到这话,周彦觉得刘振云真挺有意思的。
他看着混不吝,爱损人,但是又能把姿态放得很低,把别人放老高。
其实周彦是不了解刘振云,他这个人特别爱捧别人,甚至到了捧杀的地步。
就算是王朔,都着过他的道。
有一次马未都组织了一场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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