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祖传长寿。八十岁想还活得,又怕到时候不便奔波,要儿孙代取。改成三十年吧。”
贺庆佑立刻点头:“依尊驾所言,就三十年!”当即在附近的摊子上借了纸笔,与蔡三签下契书,按了手印。各执一份。
张屏问:“贺老板可带着你那份契书?”
贺庆佑即从怀中取出一张纸,双手托起。
云府的随从接过,却先奉与柳桐倚,柳桐倚目光一扫,双眼随即一亮,轻碰张屏手臂,示意他看纸上。
只见旧纸开头即书写一行大字——
「立契人散材坜州府析县小瓦乡散家村人氏」。
因文牒丢失,一直未能查到的死者户籍所在,竟在这里得知。
契书的文字与贺庆佑所说一致,即是某年某月某日,「散材」借六千两银与贺庆佑,从今后每年清明来取利金六百两,三十年内,无论「散材」本人或亲友,执另一份契书到来,即可收取。若赶不及清明,亦可改为其他日子。三十年后,倘若「散材」本人在世,亦可继续每年收取利金。贺庆佑及其子孙亲眷必须遵守。若有违约,需将六千两本金返还「散材」,此前支付的所有红利不计算在其中。如有纠纷,双方可凭各自契书,请官府审断云云……
末了签着贺庆佑和散材的名字,名字旁边各有一枚指印。贺庆佑的签名与契书文字一致,契书是他写的。散材的签名十分粗拙,一看就是没读过什么书。
契书的边缘左侧是两人的签名各一半,右侧是两人的指印各一半,另一半定是在散材手中的契书上。
这是签契书常用的方式——将两份契书摆在一起,在两张纸相接处写上名字,按下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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