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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有另一方面的原因。
林正义救过她。
救命之恩带来了不小的好感,这也才是主要的原因之一。
“哦!”
林正义先是恍然,随后又反问道,“可你也看不见我啊,怎么就能确定,我长的还可以,我还有钱呢?”
“你是林sir,林正义,对吧?”珍妮反问道。
这是她在之前,林正义打倒了混混后,叫来了差佬,和差佬的交流之中,无意间听到的。
而听到这个名字之后,珍妮在晚上仔细想了想才有了这样的想法。
林正义这名字,她在失明之前,是有听说过的,也看过新闻,看过报纸,看过长相。
她知道对方有钱,是个知名的作家,而且长相相当的帅气。
所以,才能接受他。
不过!
最重要的其实是,经历了差点被混混用强的,她才最终下定的决心。
其实一开始,她的想法就是在酒吧唱歌,慢慢的赚钱,慢慢的攒钱,攒钱攒到足够治疗自己的眼睛。
可刚刚经历的,被混混差点用强的,还抢过去了钱之后,让她意识到了,以自己眼下的状态,想要靠着慢慢的攒钱,攒到足够,几乎不可能。
眼瞎的她,很容易招来坏人。到时候,她或许能像这样躲过一两次,可不可能都躲过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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