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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两篇的立意确实很宏大,然而他却非常无感。
对他这样务实的人来说,什么宏大立意都是虚的。
而且他压根也不信,真的有人能如此无私。
他更想看的是,陈景恪构建这些立意的基础。
也就是法礼基础是什么。
这才是了解陈景恪,了解新政,最关键的地方。
所以在看完前两篇之后,他毫不犹豫的翻到了第三篇。
名字非常简洁,就两个字:人权。
杨士奇不禁眼前一亮,他有种预感,自己想要的答案或许就在这里。
连忙俯首读了起来。
这篇文章正如标题,就是讲人权的。
简而言之就是再说,人作为人应该享有哪些最基本的权力。
这些权力,又是谁赋予的?
陈景恪一如既往先是讲了历史。
点出古人对人权的认识很浅薄,认为生命是血脉赋予的,人权也是血脉赋予的。
和你血脉相连的人的权势,决定着你的权力。
奴隶的儿子是奴隶,权贵的而是是权贵。
前三十年看父敬子,后三十年看子敬父。
这都是血脉赋予人权的体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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