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里的小卖部。
小卖部开在村里的小学附近,店面不大,货品琳琅满目,很有年代感。金兆飞他们早就来逛达过了,发现了许多童年记忆中的小零食,就说要带richard去尝一尝。
这一路上,金兆飞就成了richard的代言人,在第不知道多少次被问到richard叫什么的时候,金兆飞脱口而出,送了他一个中文名字:“他姓李,叫李查德。”
村里人老一辈的都没学过英语,对于一个英文名字怎么都记不住,想起来就问一次,实在记不住了就用“那个老外”指代。这下“李查德”之名别提多好记了,金兆飞这边说完,这个名字就像长了翅膀一样,村里男女老少都知道了。
richard人本来就随和,这个毫无意义的中文名字他也接受了,反正听起来也和他的英文名差不多,音译嘛音译。
正如陶华歆预测的那样,没过几天,村里人就习惯了,往后再在路上遇到这位外国人,就很自然喊他“李查德”,问他“去哪里”、“吃了吗”。
richard已经跟金兆飞他们学了一些十分简单的日常用语,也会主动跟村里人打招呼——目的还是为了练口语。偶尔遇到一些唱着26个英文字母歌的小孩儿,还会帮他们纠正一下发音。
说到英语这个事儿,还有一个小插曲。
农村里的外语教学虽然有普及,但是效果却不怎么好,归根结底还是师资力量缺乏。
就好比陶家村这边,周边的几个村子加起来也就这一所小学,从一年级到六年级,每个年级两个班,每年的学生总数最多也就三百出头——有些家里条件稍微好一点的,或者是足够重视孩子教育的,就会把孩子送去镇上或者别处出成绩的学校去。
村里孩子上的课类型也不多,主课就三门,语文、数学和英语,其他那些音乐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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